对孩子来说,家长的焦虑,才是最难克服的。好好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再说孩子吧。毕竟初三了,性格和习惯是早就养成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一方权利是另一相对方的义务,一方义务也是另一相对方的权利。《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应当”的义务性规范表述为标志,规定了幼儿家长关于家庭教育的学习义务。基于此,在未成年人进入幼儿园学习时段,幼儿园有权接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学习,帮助幼儿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幼儿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幼儿园作为“配合”义务的相对方,有与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密切配合,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权利。
孩子们上学后,家长们除了在孩子的生活起居上要操心以外,在学习上更是放心不下,对于学校老师安排的任务,也是不敢怠慢。
孩子居家学习,打乱了原来的生活计划和节奏,家长不妨把握好这一亲子相处的时光,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共同制定学习和生活计划,帮助孩子劳逸结合,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同时,家长需要与孩子“约法三章”,除了网课期间使用电子产品,其他时间需要双方明确使用时间,避免孩子因线上学习而沉迷网络,损害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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